2006年3月22日 星期三

紅包

余生平愛好和平,待人從不以拳腳相向。唯一的例外,是我弟。

九年前,我弟北上唸書,搬來台北和我跟大姐一起住。受到壞朋友的影響,他染上了種種不好的習慣:學抽煙、買時尚雜誌、穿戴名牌等等,只要是我弟所謂的「麻吉」所教的,他一概來者不拒,而且學的特快。我弟因為抵抗不了物質的誘惑,每天一回家就是伸手跟大姐要錢,要不到就鬧,直到有一次,大姐嚇得不敢回家,我再也忍受不了了,不得已才以暴力的手段,扼制了快要失控的弟弟。

今年,家裏買了一台汽車,原本應該是件開心事,卻因為我弟不顧自己的安危,硬是要把車開出去,讓我情緒又再度失控,對我弟飽以拳腳。在春節發生這種事,我爸不高興,我不高興,我弟被打,更不高興,所以他氣得把過年的紅包退還給我。

這兩次例外,讓我深深覺得,打人其實是一件會讓人心裡感到很不安的事,尤其受害者是自己的弟弟的時候,一個不能說話也聽不到聲音的弟弟。「多忍讓他一下吧。他已經夠可憐了啊!」每當我想起以前奶奶常常跟我講的這句話,我就會非常的難過,覺得很對不起我弟。 

聽家人說,這些年弟弟住彰化家,脾氣真的收斂了不少,也慢慢變回從前的善良單純了。

起初我還不太相信,但是中午收到了這則簡訊:

XX 哥: 春節的事,我知道錯了,我是來跟你說一聲對不起啦!請原諒我這一次吧!下次你返回彰化後再把紅包拿出給我啊!XX 筆

我弟的字句居然寫的這麼通順,實在令我非常驚訝,單純的個性流露無遺。我對他開始改觀了。